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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施工用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6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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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施工用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院内招标,请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施工用电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柳州市鱼峰区白莲街道南环路吴家山采石场。

3.项目内容:从南环路采石场入口将315kVA负荷电压供电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红线范围内距离约600米。

4. 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5.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49.5万元。(工程竣工结算以第三方审计公司结算为准)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施工用电工程建设。

2.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施工用电工程项目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中国南方电网《供电方案协议》(10kV及以上)相关资质要求。

5. 本招标项目体投不接受联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

2.地点: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广西龙潭医院项目办。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2月1日14时-15时截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广西龙潭医院8号楼医患纠纷调解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医院官网、OA、公示栏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3387722099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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