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招标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社会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点击:

分享到:

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前期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车辆租赁服务报价,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社会车辆租赁服务。

二、服务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汽车租赁服务经营范围。

    四、服务要求

1.根据使用单位公务活动需要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租赁的车辆必须在约定时间到达使用单位。

2.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车龄必须为5年以内,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提供24小时电话订车、车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服务。

4.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有定期维修保养计划。

5.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6.提供的车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能提供核定载人数为15人以上的中大型车辆的投标人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许可证》。

7.提供服务车辆除交强险及车损险,应额外为本次采购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应不少于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等(载客人数为15人以上的租用车辆,可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对本次租车业务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在租赁过程中,因驾驶服务人员造成任何意外或事故,由提供车辆服务方全权负责承担;使用单位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需配合使用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42日前向我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询价报价、公司介绍和公司资质材料,加以密封通过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总务科联系电话:0772-3114744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社会车辆租赁服务询价报价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2024年3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