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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血透室项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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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血透室项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服务进行院内招标,请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血透室项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

3.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为钢结构临时建筑,建筑面积880㎡,地上一层,结构和布局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原则及相关医疗用房建设标准进行设计,设置阴性透析区、血液传播透析区、肺结核透析区,总透析床位不少于49张。项目投资估算约30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包干制):4.99万元。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完成该项目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成果满足最新的血透室设置规范要求。

2.采购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等后续招标及施工过程配合、报批报建、协助竣工验收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水电、消防、排污等一切工程设计内容。

3.完成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服务采购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现场踏勘

1.时间:时间:2023年8月30日10:00。

2.地点: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广西胸科医院院内。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介绍和公司业绩材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时间:2023年 8月31日14时-15时30分截止。

2.地点: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广西胸科医院8号楼一楼医患关系调解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未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报价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报价文件递交人需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15时30分。

、联系事项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0772-311051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血透室项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服务报价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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